湖北省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部地区,简称“鄂”,省会为武汉市。湖北是中国的重要省份之一,不仅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湖北省下辖17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13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和1个直辖县级市。在这些地级行政单位下,又分设有许多县一级的行政区划。
湖北省下属的县的数量是随着历史的演变而逐渐增加的。截至2021年,湖北省下辖的县总数为76个。这些县分布在全省的各个地区,包括东部、西部、南部和北部。其中,东部地区的县较为集中,主要包括宜昌市、襄阳市和荆州市的县;西部地区的县主要分布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神农架林区;南部地区的县则分布在鄂州市、孝感市和黄冈市的县;北部地区的县主要分布在十堰市、荆门市和随州市的县。
湖北省的县级行政区划是湖北省政府对各县的行政管理及资源分配的基本单位。这些县级行政区划分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不同类型,根据其行政地位和职责不同,具体的行政管理权也有所差异。每个县级行政区划都有自己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本区域的政府事务和公共事务,包括经济建设、教育、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总而言之,湖北省下辖76个县,这些县分布在省内各个地区,是湖北省行政管理和资源分配的基本单位。这些县级行政区划在湖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推动湖北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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